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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武清区海宁路雨水泵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admin | 日期:2020-07-20 08:09:02 | 人气:683

受土地整理单位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村科技创新园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武清区海宁路雨水泵站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现场采样)调查,详细分析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地下水的检测数据支持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地块内部:地块内2006年前主要作为农田,主要种植菠菜等蔬菜,期间施用的磷肥、农药等残留或分解可能造成污染;历史上污灌过程中可能造成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污染;部分区域作为鱼塘使用时,可能造成地块内及周边地下水氨氮、COD超标,填埋的客土中可能包含的重金属、有机农药等。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AsHgCdPb等)、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多环芳烃、氨氮、COD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潜在污染源包括农用地施用的化肥、农药,可能产生的重金属、有机农药;污灌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重金属、多环芳烃;河道及水塘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潜在污染物有重金属(AsHgCdPb等)、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多环芳烃、氨氮、COD

为判断地块是否因历史活动导致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查证污染物浓度、分布、迁移、富集等情况。

2)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采用系统布点的方法在地块内布设了3个水土共用采样点,相邻地块水塘处布设1个底泥/地表水采样点。共采集了12组土壤和1组底泥样品,3组地下水样品和1组地表水样品,送检土壤样品12组,底泥1组,地下水样品3组,地表水样品1组。经实验室检测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①土壤调查结论

送检的12组土壤及1组底泥样品,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风险筛选,所有检出的重金属、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机农药均未超过相应的风险筛选值。

②地下水调查结论

送检的3件地下水样品常规指标中的氨氮、CODMn指标符合Ⅴ类水质标准,其他检出指标符合地下水Ⅳ类质量标准。

③地表水调查结论

送检的1件地表水样品的氨氮、CODCr、重金属、挥发及半挥发有机物、有机农药含量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水限值。

综上所述,武清区海宁路雨水泵站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地下水中除常规指标外检出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可作为排水用地,不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