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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蓟州区滨河大街北侧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作者:admin | 日期:2020-07-03 08:18:24 | 人气:659

2018年8-9月,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蓟州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对蓟州区滨河大街北侧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

该项目调查面积约49819.3m2,四至范围:东至中国移动天津蓟州分公司、西至商塘路、北至塘坊村居民区和农田、南至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本调查地块2012年之前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2012年之后闲置至今,地块未来规划大部分为居住用地、仅北东侧临街部分为商业用地,本次调查均按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筛选。

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历史至今无生产型企业,主要为村庄、农用地、居民区、商业区、办公场所和道路等。

经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初步判断地块潜在污染源为农药残留物、农用地膜分解、居民生活废弃物(固废、废水、用煤和拆迁垃圾等)及周边道路车辆。潜在污染物为农药、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类。

本次调查设15个监测点(含3个水土共用点和4个边界控制点),监测结果表明:

1、土壤调查结论:送检的44个土壤样品中铬、镍、铜、锌、砷、镉、铅、汞、六价铬9项重金属均有检出,但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或《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住宅用地标准;送检的44个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

2、地下水调查结论:地下水中重金属和常规指标(氨氮、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根、氯离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钠、PH值等)的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的规定,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蓟州区滨河大街北侧地块不需要启动针对该地块详细的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