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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东丽储字2018-2号地块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作者:admin | 日期:2020-07-01 07:45:02 | 人气:695

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东丽储字2018-2号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现场采样),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的检测数据支持基础上做出如下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a.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场地2008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未进行过生产活动,2008年至今为荒地。场地部分为空地,部分长满芦苇。潜在污染物为农药类(含六六六、DDT等)、重金属(化学肥料)、有机污染物污染物(农用地膜分解产生的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肥料)。

b.场地周边800m范围内无生产型企业,周边2008年以前均为农用地,2008年开始开挖人工渠,修建景观绿化带及国家电网客户服务中心办公楼,主要潜在污染源为作为农用地使用时施用农药、肥料等,潜在污染物为农药类(含六六六、DDT等)、重金属(化学肥料)、有机污染物(农用地膜分解产生的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肥料)。

综上考虑,初步认为:场地内外均存在潜在污染源,建议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开展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判断该场地是否存在环境污染情况。

2)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判断布点法相结合,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13个土壤采样点(由于两个土壤采样点不具备施工条件,实际为11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具体结果:

① 土壤调查结论

a.场地内37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商服/工业用地标准,所以不再对该污染物作进一步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b.送检的37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有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商服/工业用地标准,所以不再对该污染物作进一步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② 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中重金属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地下水中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

③ 不具备施工条件区域污染情况推测

采样方案中位于地块西南角,国家电网操场内两个取样钻孔不具备施工条,未能施工,经综合分析,该区域历史及现状与整个地块基本一致,没有工矿企业痕迹,表层土快速检测物质均不超过筛选值,因此判断该区域与整个地块一样,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污染情况,不再开展更为详细的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东丽储字2018-2号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样品检出物质的浓度符合相应标准的限值规定,因此,不再开展更为详细的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符合其他商务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